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会计学院2017年双学位及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04-11    作者:     来源:     点击:

   本院旨在为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2016级本科生开设“会计学”及“财务管理”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教学。通过系统地学习双学位(双专业)课程,扩展学生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的理论知识,提升自身实力,增加就业筹码,满足职业生涯规划的需求。

一、会计学院简介

  九江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在2016年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高校专业评估中名列第三。制度建设规范、教学效果良好,多次荣获学校的“教学先进单位”、“师资培养优胜单位”、“全员育人先进单位”、“执行力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培养目标

   “会计学”主要培养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审计实务、会计电算化、会计咨询和从事会计教学、研究工作等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财务管理”主要培养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以及教学、科研等相关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三、证书发放与注册

   1.学生必须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才有资格取得辅修专业学位及辅修专业证书。修读双学位及辅修专业的学生,若作留级或取消学籍处理,则取消修读双学位及辅修专业资格。

   2.证书发放与注册

  (1)对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且获得主修专业学位,学校颁发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学生修满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者,只颁发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证书,不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且不受理补授申请。

  (3)学生毕业时主办学院负责将《九江学院学生修读双学位及辅修专业学习成绩登记表》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双学位、双专业就业方向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就业面广,社会岗位多,可以报考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的研究生、也可以报考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等。

五、学习期限、上课时间及收费标准

   1.学习期限:双学位两年半(其中半年为毕业论文完成时间),双专业两年。

   2.上课时间:双学位、双专业单独编班开课,每周一至周五晚上及双休日白天等时间段上课,不占用学生主修专业学习时间。

   3.收费标准:根据江西发改委、财政厅赣发收费字[2010]1582号文及九院字[2011]29号文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均按两年制收取。

六、招生对象、时间、程序及其他

   1.招生对象: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

   2.报名时间:即日起,额满为止。

   3.报名程序:请按要求填写《九江学院双学位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请至立信楼507室会计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科万老师处领取),经由学生主修专业所属学院盖章后交会计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科报名,由会计学院统一送至教务处审批。

   4.报名地点:会计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科 立信楼507

   5.咨询电话: 0792-8311024 13807921231 万老师

                                                                                                            会计学院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