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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为扎实做好2011年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报名工作,为今冬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打好基础,从源头上提高新兵质量。根据江西省征兵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征对象和范围
我校2011年男性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院校应届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4岁。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 月9日公布的《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优先,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考取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大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对其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四)优待安置政策。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优待金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按照赣民字[2009]3号文件执行。
三、征集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预征报名。6月20日前,2011年应届毕业生自行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zbbm.chsi.com.cn
或者
http://zbbm.chsi.cn
),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初检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已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病史调查、是否具备毕业资格、学费补偿代偿情况进行预审。
(三)确定预征对象。6月30日前,对经初检初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县级兵役机关与高校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高校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冬季征兵优先征集的凭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的存根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联系人:孟飞 电话:8311048.
学生处
201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