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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我校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9    作者:党委办公室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机关、后勤)党委、浔东校区管理办公室、党政各部门:

 

    为全力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2020〕37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全省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11 号),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迟开学时间。学校春季学期2 月 17 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另行通知)。未获得具体开学时间通知前,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二、停止集体活动。春季学期开学前,各二级学院不得以任何名义通知学生提前到校开展实习实训、集中培训等活动。不得提前通知教师到校开展集中培训、学习、组织教学活动等(除学校应急管理需要之外)。

 

    三、加强实习管理。各二级学院要通知在外实习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当地政府统一管理,做好疫情排查;同时要和学生保持联系沟通,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未开展的实习活动全部暂停,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四、做好假期安排。推迟开学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要求在家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各二级学院根据情况可以启动线上教学。对寒假在校的学生,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教学应当先行安排远程授课,集中授课时间另行通知。

 

    五、制定工作细则。各牵头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九江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九院党办字〔2020〕2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九院办字〔2020〕3号)要求,制定防控工作细则,提前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对开学后返校学生情况做好风险研判,建立师生流动台账,落实体温检测、人员隔离等各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物品的储备,严控开学后校园内发生疫情。校纪委和疫情防控办将组织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防控工作预案落实情况,确保研判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和物资保障到位。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强化健康教育。宣传部、学生处要继续通过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持续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教务处、学生处要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防控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科学做好防护。学生处要按照《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的通知》要求,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服务。

 

    七、改善卫生环境。春季学期开学后,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创建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党委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