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贯彻落实《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院评审小组成员评议,拟推荐以下五名同学为我院国家奖学金获得人选:
A2243 廖子玉 A2111黄淑菁 A2121 汪少怀 A2131 王华茹 A2141任锦华
现对以上五名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5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须署实名)、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管理学院学生科反映,联系方式为:
资助负责人:徐炜蔚 8312933 93425150@qq.com
管理学院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